以回歸年週期為主要依據所編制的「太陽曆」
太陽曆又稱「陽曆」。它不考慮月相的變化如何,只考慮地球繞日公轉一週即一個回歸年的時間長短。我們知道,地球繞著太陽公轉一周的時間是365.2422日(即365天5時48分46秒)。
如果人為地設置十二個月,小月為三十天,大月為三十一天,仍然由於一回歸年後有一個小數點尾巴帶來的問題。後來人們又想出了設置閏年的辦法來解決這個問題,譬如平年365天,閏年366天,以便保證陽曆年的長度與實際回歸年的長度基本吻合。
公元前四十六年,儒略.愷撒掌握軍政大權後,聘請了天文學家索西琴改革曆法,其要點是:
1、全年十二個月,單月為大月三十一天,雙月為小月三十天,平年的二月為二十九天,全年共計三百六十五天,
2、冬至後十月為一年的開始,即為每年的歲首。
3、從改歷的下一年起,每三年是一閏年,閏年共計三百六十六天,所多的一天放在二月尾,為三十天。
這就是現行流行的陽曆的前身,一般稱「儒略歷」,其中七月因儒略.愷撒的出生而命名為「儒略月」。然而負責執行的僧侶們誤把「每隔三年置一閏年」理解為「每三年置一閏年」,並一直錯誤執行了三十多年,到公元前九年屋大維(即奧古斯都)統治時,人們發現三十多年中已多設置了閏年五次,於是屋大維下令在以後的一段年份裡少設三次閏年,並恢復原來每四年設置一閏的規定。屋大維是把自己的出生的八月命名為奧古斯都月,於是把原來屬於小月的八月改為大月,多出的一天從二月中扣出。同時,為了避免一連三個大月,又把九月和十一月改為小月,十月和十二月改為大月。這一不合理的規定一直延續到現在。
公元 325 年,羅馬宗教會議決議將 春分日 定於每年的 3 月 21 日。但儒略曆的曆年平均長度為 365.25 天,比 回歸年 365.2422 天長了 0.0078 天,這使得 16 世紀的「春分日」提早了 10 天的到來。於是,1582 年 3 月 1 日羅馬教皇格里高利頒布改曆。改曆內容大致是
1、為使春分時刻再回到三月二十一日,把1582年月10月4日以後的一天改為10月15日,從中刪去10天。
2、凡公元年號能被4整除為閏年,但公元年號為整百年時,須能被400整除者方為閏年,(如1600年、2000年)。其它為平年(如1700年、1900年)。
這就是目前世界上通用的陽曆,又稱「格里曆」(the Gregorian calendar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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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什麼會研究這個呢? 因為我在研究快速算星期幾時 所吸收的新知識
所以所有的萬年曆程式應該只能查1583年以後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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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n 2009年4月16日 星期四
at 下午1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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